一、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综合分计算办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0*30%)+(统考专业成绩/统考专业总分*300*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
4.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学校则按照考生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直至录取满额。
5.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