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发展党员及党员和培养对象信息材料存档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学校档案馆存档管理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规范公司发展党员及党员和培养对象信息材料存档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发展党员相关材料
1.二级党委
(1)有发展、转正党员的,二级党委完成审批手续后,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报送附件1、附件2纸质档和电子档,二级党委批复文件一并报送。
(2)支委会研究确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后,应向二级党委报送附件4和附件5纸质档备案(积极分子确定时间为支委会开会时间,发展对象确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复时间)。相关材料作为永久性材料由二级党委留存。
2.党总支
(1)有发展、转正党员的,请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报送附件3纸质档和电子档,党委组织部汇总后提交校常委会研究。
(2)支委会研究确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党总支审议后3个工作日内向党委组织部报送附件4和附件5纸质档和电子档备案。
二、党员和培养对象信息材料
二级党组织应在每年6月汇总截止6月30日、在12月汇总截止12月31日的培养对象名册和党员名册(见附件6、7),分别将纸质档和电子档报送党委组织部。
三、注意事项
1.相关材料是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关系等的查询依据,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严格规范,落实责任。
2.所有纸质档和文件均需一式两份,并加盖二级党组织鲜章。
3.所有报送党委组织部的材料,各二级党组织也须留存一份。
4.所有报送材料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归档到档案馆。
联系人:潘阳露
联系电话:62769336
电子邮箱:zzhb@ctbu.edu.cn
党委组织部
2022年5月7日